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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团支部成立及团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晶 [发表时间]:2023-10-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班级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3级新生团支部成立及团支部换届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级新生团支部成立工作

(一)对象范围

2023级新生且年龄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含中共党员)。

(二)团支部的设置要求

团支部设置一般以班级为主,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团支部。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经学院团委批准,团支部团员人数可以适当放宽。团员不足3人的,应当成立联合团支部。

(三)团支部的成立程序

1.团支部的成立,一般由班级向所在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并批复。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团委也可以直接作出在班级成立团支部的决定。在研究和批复中,学院团委要统筹安排团员大会。

2.学院团委审批同意后,班级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

3.团员大会召开后,团支部应当在1个月内,向所在学院团委递交选举结果报告。团支部成立批复和选举结果由所在学院团委报校团委备案。

4.团员大会召开后,各学院团委和新生团支部应当在1个月内,建立、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支部相关信息。

(四)团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任期及相关要求

1.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可以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权益委员等若干委员。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2.2023级新生团支部全面推行班团一体化运行、协同工作机制,结合支部实际,设团支部副书记,由班长兼任。团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可兼任班委会其他委员。

3.团支部书记负责团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团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团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团员大会和学院团委报告工作。团支部副书记协助团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团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团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团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和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5.团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由全体团员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酝酿提名,确定候选人后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团支部委员会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

7.团支部委员会由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经所在学院团委批准,也可以采取等额选举办法。

8.班级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

二、团支部换届工作

(一)对象范围

全校除新生外的团支部含(专科生、本科生、教职工团支部)。

(二)工作程序

1.团支部换届工作原则上于每年9—10月进行,团支部需事先向所在学院团委请示,并取得批准。

2.团支部需召开团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由上届团支部书记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团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委员会的设置、任期及其他要求与新生团支部要求一致。

3.报告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团支部要尽快将选举情况,包括到会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得票数、书记和委员名单及分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所在学院团委审批,同时保存好会议记录和选票等材料。

三、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23级新生团支部成立及团支部换届工作是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在所在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深入一线,强化指导。落实团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团干部须参与并指导新生团支部成立及团支部换届工作,可在新生团员大会现场以主题宣讲形式开展仪式教育,营造“青年大学习”“团员大宣讲”的浓厚氛围。注重运用“第二课堂成绩单”“智慧团建”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团支部的管理、引导、联系和服务,努力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3.规范程序,按章操作。新生团支部成立及团支部换届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规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团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新生团支部成立及团支部换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团委须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倒排日程,加紧推进。

各学院团委请于10月30日前将《湖北商贸学院学院团委2023级新生团支部成立及团支部换届工作报告》(需交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503),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hbsmxyxtw@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商贸学院xx团委2023级新生团支部成立及团支部换届工作报告

共青团湖北商贸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