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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4月主题团日的通知

发布者:黄晶 [发表时间]:2023-04-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两会热点,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新时代祖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同时,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致敬英雄先烈,唱响吾辈当自强的时代最强音,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4月主题团日活动。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 学习内容

1. 学习“两会”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于3月5日,3月4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全国两会是中国式民主的具体体现,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也是读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各团支部应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两会精神,通过学习报告、人物访谈、青年感悟、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对两会精神的宣传解读,着重学习两会上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引领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2.追忆祭英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时值传统节日清明来临之际,各团支部应深入开展追忆先烈活动,通过制作手抄报、诗歌诵读、红色影片赏析等活动祭奠英烈,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依循先辈足迹、传承英烈精神,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奋力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发扬青年的先锋力量,让中国梦在接续奋斗中变为现实。

3.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2023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该项节日的设定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增强国家安全法普及宣传的效果。各团支部应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通过举行普法演讲比赛、国家安全法知识竞赛、观看安全教育学习视频等方式,使广大团员青年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牢固树立家国情怀,不断增强国家使命感。

二、基本环节

1.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团支部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团员主要发言内容。

2.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主题团日开展完毕后须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录入。

三、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和学生特点,精心设计细化活动方案,切实为活动开展提供场地、时间、设备等方面保障。各级团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团日活动。

2.注重内涵,提高实效。各二级学院团委要把统一组织活动与团员青年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注重活动的参与性和互动性,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个团支部。要采取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着力增强主题团日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团员青年全员参与。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开展研讨及话题互动,激发团员青年学习热情,及时宣传活动成果。

4.按时报送材料。各班级团支部根据主题团日开展情况填写《湖北商贸学院主题团日(团会)记录表》,各二级学院团委汇总后于3月2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商贸学院主题团日(团会)记录表

共青团湖北商贸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