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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2023年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的通知

发布者:黄晶 [发表时间]:2023-09-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团组织要求,为严格规范团员管理,落实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好2023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接对象

2023级新生且年龄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含中共党员),均须进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二、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团委集中审查和具体负责办理,须在“智慧团建”系统线上进行,同时线下做好团员档案接收、团员证注册等工作。

(一)团员材料审查及团组织关系转接

1.新生团员入学后要及时将自己的团员档案、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团支部为单位上交所在学院团委,各二级学院团委在核查团员档案、确定团员身份后,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员档案须妥善保管。

2.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有团籍档案但无团员证者,可以正常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有团员证而无团籍档案者,须联系入团单位补办团籍档案或开具相关证明(包括入团时间及单位,如果2016年12月以后入团,需同时在证明材料里注明发展团员编号),之后可以正常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无团籍档案又无团员证而只持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者,要慎重对待并认真查找分析其有关档案,经调查确系团员者,须联系入团单位补办团籍档案或开具相关证明(包括入团时间及单位,如果2016年12月以后入团,需同时在证明材料里注明发展团员编号),之后方可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情况不明或确认有造假嫌疑者,一律视为非团员;

(4)无团籍档案、无团员证,更无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而自称团员者,各二级学院团委要从严把关,原则上一律视为非团员;

(5)2016年12月以后发展的团员,若无团员发展编号,属违规发展团员,一律视为非团员。

(二)“智慧团建”系统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1.创建团支部:各二级学院团委管理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准确创建下级团支部,并督促团支部书记及时完善团支部委员、团员、团干部信息。

2.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新生团员登陆“智慧团建”系统,点击“关系转接”,转接原因选择“升学”,申请转入组织“团湖北省委-湖北商贸学院××学院团委”,信息无误后提交。

3.转出团组织审批:新生团员提交转接申请后,须联系“智慧团建”原所在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管理员,以同意团组织关系转出。

4.转入团组织审批:各二级学院团委管理员及时审批转入申请,学生团员身份确认后方可同意转入。

5.分配团支部:各二级学院团委管理员审批通过后,将该名团员分配至其现所在团支部。

三、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团员档案包括团员的团籍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团志愿书等)、团员考核材料和团员奖惩材料等。各二级学院团委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做好新生团员的团员档案接收管理工作。新生团员档案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团委核实、装档后统一管理,在校期间的考核及奖惩等材料及时装档,毕业前装入学生学籍档案。

(一)团员档案接收

(1)新生团员向团组织报到时须上交其团员相关档案材料、团员证等,以便团组织核实团员身份。

(2)各二级学院团委核实新生团员档案时,应认真核对学生信息是否与学籍档案信息一致。

(3)所有团员档案核查及移交情况要做好工作记录,并签字确认。

(二)线下团组织关系接转及团籍注册

各二级学院团委须在10月30日前,对已在“智慧团建”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入的新生团员,在其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页办理转入手续,并完成团籍注册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审核。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请各二级学院团委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确保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序进行。同时,要把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作为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的重要载体。

2.明确职责,注重协同。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履行具体责任,积极担当作为,认真指导学生在“智慧团建”线上建立组织树,通知新生发起转接,及时有序审核;要明确任务分工,抓好工作协同,与新生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线下团员档案接收和团籍注册等工作。

特此通知

共青团湖北商贸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