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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发布者:校学生会 [发表时间]:2021-10-25 [来源]: [浏览次数]:

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0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 6

是否已由省级团委、学联核查(复评):☑是/□否

自评公开链接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56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5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5个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

2021年6月18日-19日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经济学院学生会

管理学院学生会

会计学院学生会

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会

外语外事学院学生会

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

问题不足

(选填)

1.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仍需完善

2.学生干部作风仍需改善

3.学生干部培训制度仍待不全面

改进建议

(选填)

1.完善学生干部退出机制

2.完善学生干部培训制度

3.坚持从严治会,优化学生干部作风

二、《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增强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以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学习贯彻全国学联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和湖北商贸学院第四次学生工作会议的精神和指示,带领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勇于创新,本着“服务、创新、协作、高效”的工作理念,把学生会建设成为“学生之家、干部之校、师生之桥”;

(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根据学生特点和学生需求,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公益、文化交流等各类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品味高雅、具有国际视野的校园文化氛围,做好中国学生的出国留学服务帮助,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各民族同学之间的团结,为维护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台湾及港澳同学的联系。树立湖北商贸学院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常务代表委员会、执委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第六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取得湖北商贸学院学籍本科、专科学生并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合理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九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十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 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 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常务代表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报经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代会代表以学院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学院代表名额根据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

第十三条 学代会由上届常代会和执委会负责筹备并组成主席团。学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

第十四条 学代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五条 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通过上届执委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二)决定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审议并通过《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新一届学代会主席团。

(五)选举新一届常代会主任委员。

(六)确认各学院的学代会代表推选的常代会委员的资格。

(七)审批新一届学代会主席团提出的执委会名单。

第十六条 在学代会召开期间,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一)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权利;

(二)就上一届执委会、常代会所有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第十七条 学代会代表亦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二)按时出席学代会。

(三)认真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订需经学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表决其他问题时,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九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各项决议,落实大会各项工作,实行大会各项职权。

第二十条 校学生会设1名秘书长指导工作,从校团委专职干部中聘任,由校团委副书记兼任。

第二十一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给予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校学生会主席和主席团成员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对学生委员会负责。校学生会主席和主席团候选人经自主报名、院党总支推荐、组织考察等环节后,报请校党委审定,正式递交选举。

第二十二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不超过4名,其中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兼任学生社团联合会主要负责人。主席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学生会主席职务空缺时,由常务副主席代理主席工作,直至学生委员会选举新的主席为止。

(一)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

1. 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及学生委员会的决议,主持校学生会日常工作,并负责在学生委员会开会期间向学生委员会报告前一阶段工作情况;

2. 应定期召集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向各院学生会主席通报工作,组织和部署全校范围内的大型活动,了解各院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指导意见,整体协调全校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3.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生委员会同意,调整校学生会机构设置及聘任负责人;

4. 领导监督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指导各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5. 对外代表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会。

(二)校学生会主席团的产生和更换:

1. 校学生会主席团在学生委员会委员当中选举产生;

2. 校学生会主席、主席团成员离任时,学生委员会应召开全体会议,协商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主席及主席团成员。

(三)校学生会主席职责:

1. 对学生委员会负责,全面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发展规划;

2. 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及各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

3. 负责沟通学生会与党、团组织的联系,负责向校党委汇报工作,接受校团委的工作指导;

4. 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工作。

(四)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 对校学生会主席负责;

2. 协助主席具体开展校学生会具体工作;

3. 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校学生会职能部门是日常工作机构,在校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相关任务。

第二十四条 校学生会职能部门设置部长1名,副职原则上不超过2名,不设置主席团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

第五章基层组织

第一节 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五条 学院学生会是本会的院级组织,受所在学院党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所在学院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六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院学代会)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院会员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学代会选举产生学院学生会常代会、执委会领导机构,分别为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执行机构,分别受校学生会常代会、校学生会执委会的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由各学院学生会制定。

第二节 班委会

第二十八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九条 班委会受所在学院分团委和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团体的双重领导,接受辅导员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十条 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学院学生干部团体决定。

第三十一条 班委会由班长一人、副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均须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十二条 班委会组成情况应提交学生会备案。

第六章学生会经费

第三十三条 校学生会活动经费,由校学生会提出预算,经校团委审核,上报学校,列入学校财政预算。

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在组织各类大型活动时,可接受合理有益的社会赞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各自的工作条例,但内容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三十六条 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并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于 翔

共青团员

艺术学院

2019

5

2

王思敏

共青团员

外语外事学院

2019

3

3

翁槐泽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19

1

4

魏鹏涛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19

2

5

苏 一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019

2

6

徐婷婷

共青团员

外语外事学院

2020

3

7

刘梓涵

共青团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0

5

8

王子翱

共青团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0

7

9

艾 寻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

2021

/

10

黄俊豪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021

/

11

覃柳丹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

/

12

苏运兴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020

3

13

李函洁

共青团员

外语外事学院

2020

5

14

任雨璇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0

6

15

徐静潇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

/

16

王梦东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

/

17

韦惠敏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

/

18

杨琴

共青团员

外语学院

2020

7

19

胡若寒

共青团员

艺术学院

2020

9

20

周添鑫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020

6

21

郭欣傲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020

3

22

潘 骁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

/

23

张 扬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

/

24

潘文骞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

/

25

吴润鑫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0

9

26

隗硕

共青团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0

3

27

张琪昱

共青团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0

7

28

伍小木

共青团员

管理学院

2021

/

29

王 平

共青团员

管理学院

2021

/

30

闻 超

共青团员

管理学院

2021

/

31

陈相臣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0

9

32

李宛颖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0

11

33

毕小莹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

/

34

熊蒋东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

/

35

谢雨欣

共青团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1

/

36

黄杨洋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0

6

37

陈巧

共青团员

外语外事学院

2020

4

38

熊希阳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020

5

39

王津

共青团员

管理学院

2020

2

40

沈嘉奇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0

4

41

李恩泽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1

/

42

豆晨航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

/

43

李紫怡

共青团员

管理学院

2021

/

44

熊驰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021

/

45

李彤菲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

/

46

邵柳洋

共青团员

管理学院

2021

/

47

王贝

共青团员

外语外事学院

2021

/

48

王影影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1

/

49

张丽平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

/

50

李子怡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

/

51

王蕊蕊

共青团员

外语外事学院

2021

/

52

黄佳怡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021

/

53

张健瑞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1

/

54

祁裕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

/

55

张楷煜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

/

56

董诗晗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1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湖北商贸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1年6月19日—20日召开,大会应到代表120名,实到代表107名。大会听取和审议了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会近年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随后,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现就有关选举结果报告如下:

一、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

大会发出选票107张,收回选票104张,收回选票数少于发出选票数量,选举有效。在收回选票中,有效票104张,无效票0张。

委员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情况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于翔得62票、凡新怡(女)得48票、王蝶(女)得56票、王思敏(女)得56票、方海峰得57票、刘宴君(女)得56票、苏一(壮族)得58票、杨颖得58票、邱向阳得58票、狄新杰得52票、陈少宇得56票、赵文琪得65票、翁槐泽得68票、魏仔婕(女)得50票、魏鹏涛得62票。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于翔、王蝶(女)、王思敏(女)、方海峰、刘宴君(女)、苏一(壮族)、杨颖、邱向阳、狄新杰、陈少宇、赵文琪、翁槐泽、魏鹏涛(按姓氏笔画排序)共13位同学当选为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为委员。

二、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选举结果

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6月20日顺利召开。大会应到会代表13名,实到会代表12名,因事因病请假一人,到会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批准,现将大会选举结果报告如下:

大会发出选票12张,收回选票12张,收回选票数等于发出选票数量,选举有效。在收回选票中,有效票12张,无效票0张。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及获得赞成票情况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于翔得11票、王思敏(女)得11票、苏一(壮族)得7票、狄新杰得5票、翁槐泽得12票、魏鹏涛得10票。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于翔、王思敏(女)、苏一(壮族)、翁槐泽、魏鹏涛(按姓氏笔画排序)共5位同学当选为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6月19日—20日,共青团湖北商贸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湖北商贸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在荷香苑五楼报告厅举行。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李东欣,校长陈卓国,校党委书记、省政府教育督导专员肖坤,副校长徐跃进,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方爱荣、副校长周斌,学校党群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应邀出席开幕式。111名团员代表和120名学生承载着全校一万余名青年学生的期望与重托参加大会。开幕式由校团委书记陈雪芬主持。

开幕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李东欣代表团省委、省学联致辞。他代表团省委、省学联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表示,长期以来,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会工作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践行服务宗旨,引导学生成长成才,为团结带领广大学生为建设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应用型财经类高等院校作出了突出贡献,团省委、省学联对学校团学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李东欣指出,学校各级团学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引领学生成长,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学生为本,严管组织骨干,深化改革攻坚,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坚定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肖坤代表学校党委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代表、全校青年学生致以亲切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学校团学工作的团省委、省学联领导表示诚挚的感谢。肖坤肯定了过去几年学校团学工作取得的进步与成绩,肯定了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肯定了湖商学子是值得信赖、堪当重任的有为青年。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共青团和学联学生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青年学生成长发展的关心关爱,学校党委对团学组织和广大青年学生寄予厚望。他希望,广大学校青年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做时代的奋进者,坚持知行合一,做青春的开拓者,锤炼优良作风,做校园的奉献者。

大会听取审议了陈雪芬作了题为《高举旗帜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牢记使命培养新时代可靠人才——为实现学校“十四五”发展目标贡献青春力量》的团委工作报告和校学生会主席彭锐琦作的题为《不忘初心 挥洒热血 砥砺奋进——为建成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应用型财经类高等院校贡献青春力量》的学生会工作报告。大会还听取审议了《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等内容。大会选举产生了共青团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了共青团湖北商贸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闭幕式上,方爱荣对大会的成功召开,对新当选的共青团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她指出,广大青年学生要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做到思想上“零误差”,要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做到行动上“零时差”,敢于自我突破,努力做到发展上“零落差”,不负青春,不负韶华,珍惜时光,志存高远。最后,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激扬的团歌中胜利闭幕。

大会闭幕后,共青团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委员会、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共青团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和湖北商贸学院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窗体底端

七、湖北商贸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经校党委及上级组织批复意见,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由湖北商贸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组织。

二、经中共湖北商贸学院委员会、湖北省学生联合会批复同意,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

三、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根据校党委、省学联的批复精神,各院团委推荐至校学生会处,经校团委、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查,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13名。学生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为2名。

四、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在各学生会组织广泛提名的基础上,报学校党委、上级组织同意,形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大会主席团集中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不记名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正式选举,产生湖北商贸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名单。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经过湖北商贸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出席湖北商贸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都有选举权。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超过全体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进行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为主席团成员。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侯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且都超过半数以上,因名额所限不能确定时,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从得票多的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多于不足名额百分之二十的差额重新选举产生。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有权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则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反对则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另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其姓名并画“○”;每个方框只能填写一名另选人姓名,字迹要清楚工整;只填写姓名,不在“另选人姓名”后面的方格内画“○”的,该另选人得票无效。每张选票随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否则无效。

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可辨认的部分有效。

九、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人。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大会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大会选举时,会场设4个票箱,不设流动票箱。投票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次进行。

十一、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监票人、工作人员清点收回选票数,并与发出选票数加以核实,如核对的收回选票数符合选举有效的要求,则进行计票。计票结束后,将选票加封,计票结果经总监票人、监票人签字后交大会主持人。

十二、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报告计票结果和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三、湖北商贸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选票加盖“湖北商贸学院校学生会”印章,无印章的选票无效。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湖北商贸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议,共青团湖北商贸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和湖北商贸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十五、本方案解释权属湖北商贸学院学生会。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成家睿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成家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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